借款协议

协议编号:

本借款协议(“本协议”)以项目实际成交时间为签订日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出借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借金额
应收利息
签名

丙方(居间平台服务商):福建融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系在融之家平台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购买理财产品或金融投资的经验,且其具有合法所得的自有闲散资金,并在融之家平台寻求出借机会。

2.乙方系在融之家平台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其具有借款需求并在融之家平台发布借款信息。

3.丙方系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运营管理“融之家平台”( 互联网域名为www.rongzj.com),有权以融之家平台为媒介为具有借款需求的自然人/企业和具有自有闲散资金的自然人提供订立民间借贷性质借款协议的信息技术服务。

4.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双方有意成立借贷关系。

5.甲方、乙方均已在丙方平台注册,同意遵守丙方平台的各项行为准则,在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情形下本着诚信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

现各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1甲方同意通过融之家平台向乙方借款如下,乙方同意通过融之家平台向甲方发放该等借款:

  • 借款用途
  • 借款本金数额(小写)
  • 借款本金数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自 起至 止,共计
  • 借款年利率
  • 还款方式
  • 月还款金额
  • 见附件还款计划
  • 还款日期
  • 见附件还款计划
  • 合同生效日期
  • 1.2本协议项下借款还款方式的计算公式如下:

    1.2.1先息后本,即甲方在借款期限内按月付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每月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金额(每月应付利息)=本金x月利率,最后一期(月)应付金额=当月应付利息+借款本金总金额; 月利率=年利率/12。

    1.2.2等额本金,即借款人每月以固定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并偿还当月实际产生的利息,借款到期日归还剩余 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款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金额=(本金/还款月数)+ (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x月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

    1.2.3等额本息,即借款人每月以固定金额偿还借款本息,借款到期日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款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金额=[本金x月利率x (1+月利率)〃还款月数]4 (1+月利率)A还款月数一 1]; (A符号表示乘方);月利率=年利率/12。

    1.2.4—次性还本付息: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款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还款金额=本金+本金x月利率x还款月数;月利率=年利率/12。若借款期限为天,则一次性还款金额=本金+本金x日利率x还款天数;日利率=年利率/360 天。

    二、借款流程

    2.1本协议成立:乙方在融之家平台上对甲方发布的借款需求点击“投标”按钮时,本协议即时成立。

    2.2出借资金冻结:同时,乙方点击“投标”按钮即视为其已经向丙方发出不可撤销的授权指令,授权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冻结乙方确认向甲方出借的资金。冻结将在本协议生效时或本协议确定失效时解除。

    2.3本协议生效:本协议在甲方发布的借款需求所对应的出借资金已经全部冻结时或募集期限届满立即生效。

    2.4本协议不生效:在发布的筹集期限内,未能完成甲方借款信息所需资金的筹集,且甲方不愿降低/减少资金需求,本协议不生效,乙方出借的资金应退回或乙方被冻结的资金应解冻。

    2.5出借资金划转:本协议生效的同时,甲方即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将冻结资金划转至甲方融之家平台账户中,划转完毕即视为借款发放成功,甲方可通过“提现”操作将划转的资金转至其银行账户上,甲方是否提现资金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三、借款资金来源保证

    乙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乙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支配权人,如第三方对资金归属、支配权、合法性等问题主张异议,给甲方、丙方或其他关联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连带清偿责任

    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协议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实际费用等。

    五、本息偿还方式

    5.1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对乙方的本金和利息。

    5.2甲方授权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等合作机构,按借款详情将金额等同于乙方当期应收金额(计算公式见下方“乙方当期应收金额的计算方式”)的资金划转至乙方融之家账户下,划转完毕即视为本期还款发放成功。为此,甲方应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当日的甲方融之家平台账户余额足以支付当期应付利息及本金。乙方当期应收金额的计算公式为:甲方当月还款总金额×该出借人出借金额/甲方借款本金数额。

    5.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偿还安排,保证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不得迟于到期当日)甲方融之家平台账户内的余额足以支付甲方应当偿还的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甲方授权丙方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结构及监管银行,按本协议约定在到期日将甲方的应付本息划转至监管账户中乙方融之家平台账户下,划转完毕即视为当期还款成功。

    5.4乙方(出借人)为多人的,按比例享有债权,即乙方每位出借人应收借款本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甲方偿还借款本金总金额×该出借人出借金额/甲方借款本金数额。甲方部分还款情形下,乙方每位出借人应收债权金额计算公式为:甲方还款金额 / 甲方应付的全部款项×该出借人的应收金额。

    5.5还款日不受法定假日或公休日影响,还款日届至必须还款。

    5.6如遇到还款当月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六、甲方履约保证方式

    为确保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履行,甲方提供的履约保证方式为 (从下列方式中选择一项或多项:车辆抵押、车辆质押、家电质押)各履约保证方式的具体约定如下:

    6.1车辆抵押

    甲方愿意以其名下(/牌)的车辆(车牌号:/;车架号:/)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以作为本协议项下借款的履约保证:

    6.1.1甲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担保及被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

    6.1.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相关文件提交给相关车辆登记部门以办理车辆的抵押登记手续。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车辆的抵押权人登记为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体的抵押权人信息以抵押物权属证明之正本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丙方同意协助抵押人办理上述抵押登记手续,手续费用甶甲方承担;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将抵押物权属证明之正本交丙方,直至押履约保证债务全部得到清偿。且抵押权设立后,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保险单等资料原件由丙方代为收执保管。

    6.1.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抵押车辆由甲方保管,并且甲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抵押物的目的使 用抵押物。但甲方未经乙方或丙方同意,不得擅自以转让、出租等方式处分抵押车辆;甲方承诺将维护其对抵押车辆的有效权益,维护抵押车辆的合理使用状态,保证发生抵押车辆价值减少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任何损坏或灭失,由甲方承担风险和责任。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抵押期间,甲方取得的有关抵押车辆的任何赔偿、补偿均作为抵押财产,由丙方保管。

    6.1.4车辆抵押履约保证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总额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其实现债权的全 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税款、手续费、公证费等。

    6.1.5甲方同意在抵押车辆上安装定位系统,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拆除该系统。甲方确认:甲方如按时还清借款及利息的,乙方、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解押手续;甲方如未按时还清借款及利息的,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转让、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清被押履约保证债权。

    6.1.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或丙方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仅当履约保证范围的债务得以全部清偿后,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方可解除。

    6.1.7抵押期间内,乙方将主合同项下的主权利转让给第三方的,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权利一并转让。如因上述 转让需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甲方承诺将配合乙方、丙方及受让方共同办理必要的手续。

    6.2车辆质押

    6.2.1甲方愿意以其名下/牌的车辆(车牌号:/; 车架号:/)作为质押物质押给乙方,以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履约保证。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应将质押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交甶丙方保管。

    6.2.2车辆质押履约保证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总额 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其实现债 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 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税 款、手续费、公证费等。

    6.2.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未依约足额支付借款本息的,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丙方有权代乙方处置质押车辆,用于结清甲方的借款本息,实现乙方债权。若质押车辆处置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甲方债务的,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在取得债权后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甲乙双方对由丙方处置质押物均无异议,愿意承受该质押物的处置后果。

    6.3家电质押

    6.3.1甲方以其名下与本协议项下借款相对应价值的家电产品为其债务提供质押履约保证,并将该家电产品置放于丙方指定的仓管处进行存管。

    6.3.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未依约足额支付借款本息的,丙方有权代乙方处置质押物,用于结清甲方的借款本息,实现乙方债权。甲乙双方对甶丙方处置质押物均无异议,愿意承受该质押物的处置后果。

    6.3.3家电质押履约保证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总额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其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税款、手续费、公证费等。

    七、提前还款

    7.1甲方可在借款期限任何时候通过融之家平台的“提前还款”功能提前偿还剩余的全部借款,但不得提前偿还剩余的部分借款。

    7.2甲方若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应向乙方支付当月应还款及剩余全部本金,且丙方已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7.3为确保甲方及时有效履行还款义务,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应给甲方不少于15天的准备期,甲方应依据丙方通知的时间提前履行还款义务。

    八、逾期还款

    8.1每月还款日当日二十四点前,甲方的融之家平台账户中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还款的,则视为逾期。

    8.2甲方任何一期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以甲方尚未清偿的全部剩余本金的千分之一开始计算逾期罚息(逾期利息+借款综合成本超过年化24%时,停止计算逾期罚息)。任何一期逾期超过3日,或者累计逾期达到3次的,丙方有权宣告甲方名下所有借款提前到期,且不受本协议7.2条约定的提前15天的限制。此种情形下,甲方还款顺序为逾期罚息、平台服务费、利息、本金。

    8.3借款期间内,逾期罚息可根据融之家平台相关规则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如相关规则发生变化,则融之家平台会在网站公示该条规则的变化。

    8.4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 3 天,或甲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还本付息等恶意行为,乙方有权将甲方的“逾期记录”记入公民征信系统,也有权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甲方其他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披露,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平台服务费及其他税费的支付

    9.1平台服务费(包括平台居间服务费和平台管理费)是指因居间服务人(即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信用咨询、信用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债权转让各项委托等系列相关服务而由甲、乙双方分别支付绐丙方的报酬。甲乙双方明确:平台居间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丙方,平台管理费由乙方支付给丙方。

    9.2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支付平台居间服务费,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借款后,授权第三方支付平台/存管银行在借款款项中将平台居间服务费分期支付给丙方,具体如下:

    借款天数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6个月-12个月
    平台居间服务费(年化) 7.6%-10% 6.6%-9% 5.6%-8% 4.6%-7%
    支付出借人的成本(年化) 8% 9% 10% 11%
    合计借款成本(年化) 15.6%-18% 15.6%-18% 15.6%-18% 15.6%-18%

    9.3 甲方提前偿还借款的,其已支付的平台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9.4乙方同意在借款成功后按月向丙方支付借款所得利息的一定比例作为平台管理费,此笔费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丙方在甲方偿还借款时直接扣除。具体如下:

    平台积分(G) G≤2000 2000<G≤6000 6000<G≤10000 10000<G≤15000 G>15000
    平台管理费比例 8% 6% 4% 2% 0

    9.5乙方应负担并主动缴纳因利息所得带来的可能的税费。

    9.6包括上述费用在内的各种收费及标准,融之家可事先在官方网站公告,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对此完全知悉并同意以融之家公告或本人签字认可为准。

    十、信用信息报送、查询授权

    10.1甲方、乙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 部门批准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报送其信用信息,报送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负债信息 及偿债履约能力判断信息等。

    10.2甲方、乙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可在其借款 业务申请阶段及业务存续期间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部门批准 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查询甲方、 乙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负债信息及偿债履约能力判断信息等。

    十一、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时足额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本付息、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的义务,并于乙方转让债权后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还款义务。

    2、甲方应确保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并承诺其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不会利用融之家平台进行诈骗、非法集资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应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要求,甲方无条件授权丙方向乙方披露其此前向丙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4、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6、甲方承诺,甲方因授权和/或委托丙方根据本协议所采取的全部行动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归属于甲方本人。

    7、甲方保证在清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对外出借、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用于反担保(如有)的经营组织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足以引起本协议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甲方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甲方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甲方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能力的担保。如出现下列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构成威胁的任何情况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丙方,并积极按丙方的要求落实好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按期足额偿还的保障措施或应丙方之要求予以提前到期清偿本协议项下债务:

    (1)甲方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授信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甲方发生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未清偿前,甲方已承担或将要承担重大债务或有债务;

    (5)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6)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9、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其乙方账户中的余额大于/等于本协议项下出借本金,并按约在本金支付日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乙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否则应承担由此对其他各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享有其所出借本金所带来的利息收益,并应主动缴纳由利息所得带来的可能的税费。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其融之家平台注册用户的身份。

    5、若乙方出借人为多人的,如出现甲方还款不足以偿还约定本金、利息、逾期罚息之情形的,乙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款本金比例收取还款。

    6、本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甲方逾期还款的,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独向甲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7、乙方应保证不利用融之家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或其他任何违法行为。

    8、乙方清楚可能面临的出借风险。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或指定第三人可能因为经营不 善、丧失商业信誉等因素,存在着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回收的风险,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认识到了本次借款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借款可能面临的困难,经独立慎重判断后仍做出出借决定,自愿签署本协议。

    9、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已获得的乙方信息;且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向甲方或指定第三人主张权利;并且保证不得因未实现预期收益或者受损而对丙方及其关联机构提出任何诉讼、仲裁或索赔,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三)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非因丙方原因导致甲方违约的,对于丙方已经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不予退还。

    2、丙方有权通过融之家平台对外发布甲方的借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履约保证情况对甲方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借款用途相关证明文件等。

    3、丙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各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本协议其他各方或任何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授权并委托丙方,在甲方发生逾期还款或违约还款的情形下,丙方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邮件通知、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对甲方进行借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其他各方应对丙方上述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丙方可将上述工作转委托他方进行,本协议各方对于上述委托事项均已知晓,并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为免疑问,丙方没有任何义务进行前述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

    5、在任何情形下,丙方不是本协议项下任何借款或债务的债务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资产偿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借款或债务。丙方亦不需要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

    6、丙方有权审核本协议其他各方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情况、商业信誉、负债情况、偿还能力等),并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监督其他各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其他各方应予以配合。丙方保留对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独立判断,并有权依法采取暂停交易、终止交易、向有关单位报告等必要处理措施或依有关单位合法指示行事。

    7、如甲方逾期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逾期管理费、提前到期违约金的,丙方有权单独向甲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8、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十二、违约责任

    12.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擅自改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借款用途或违反本协议的第九条9.5款,则甲方同意在此情况下,丙方有权宣告借款提前到期,不受本协议7.2条约定的提前15天的限制。甲方须在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融之家账户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且自丙方宣告之日起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开始计算逾期罚息。丙方再根据其与乙方之间的约定向乙方划转该等资金。

    12.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构成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丙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要求甲方提前还款,并不受本协议7.2条约定的提前15天的限制。甲方须在丙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的融之家账户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且自丙方宣告之日起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开始计算逾期罚息。丙方再根据其与乙方之间的约定向乙方划转该等资金。构成犯罪的,丙方将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甲方刑事责任。

    12.3甲方违反本协议之相关约定,或未经乙方及丙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协议借款债务的,丙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要求甲方提前还款,并不受本协议7.2条约定的提前15天的限制。甲方须在丙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的融之家账户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且自丙方宣告之日起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开始计算逾期罚息。

    12.4甲方因违约而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5发生以下一项或几项情形时,均视为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内容的;(2)借款人提交的资料或文件存有不真实、虚假记载;(3)借款人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质押给其他个人及单位;(4)抵押车辆装有的GPS等监控设备被拆除、屏蔽或故意损坏;(5)借款人提供的抵押车辆备用钥匙或房屋钥匙被屏蔽或更换;(6)借款2天内不配合车辆保险变更;(7)借款人的抵押车辆违章5条或30分以上通知5日内未处理;(8)借款车辆驶出借款门店所在市和发生交通事故未及时通知丙方和乙方等行为;(9)借款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没收、征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能影响其履行能力的不利事件或者被他人提起诉讼,且未及时对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10)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出现实质性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变化,且未及时对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或不能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

    12.6出借人合理判断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授权融之家金融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1)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2)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项;(3)解除本协议;(4)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5)涉嫌违法犯罪,融之家金融一经发现,立刻报警;

    12.7丙方保留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甲方未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2.8如发生上述任意违约情况,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且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则保证人须履行前述第六条涉及的押履约保证责任。

    十三、通知及变更

    13.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箱:

    13.2各方均确认以其在本协议所列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各方通知事项以及所涉债务/担保义务的催收和诉讼/仲裁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审判/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决定书、裁决书、支付令、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诉讼/仲裁审理以及执行阶段法律文书) 的有效送达地址。上述通知如以公示方式作出,以其在“融之家”网站、“融之家”APP、“融之家”微信公众号等端口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如通过出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或者以站内信等形式作出,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如通过信件(含快递、挂号、平邮等)作出, 以投递之日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如因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被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上述材料未能实际接收的,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协议各方或福州仲裁委员会以EMS邮寄至上述地址的,视为送达。

    甲方已充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字体加黑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该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该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3.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甲方有义务在其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变更3天内通过"融之家"提供更新后的信息给乙方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其他信息等的变更。

    十四、法律适用及管辖

    14.1适用法律。本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应在该等强制性规范所不禁止的最大限度内进行解释和执行,且任何该等与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约定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4.2争议管辖。如果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同意提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地在福州)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项下的国内简易程序进行仲裁,并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作为仲裁 案件所依据的实体法律,且自愿委托福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由该独任仲裁员进行审理。如上述争议进入仲裁程序,违约方应承担仲裁、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十五、保密条款

    15.1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事宜以及与此等事宜有关的,除从披露方获得时已公开的、从披露方获得前接受方已获知的、从有正当权限并不受保密义务制约的第三方获得的以及非依靠披露方披露或提供的信息独自开发的信息以外的其他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统称为“保密信息”。

    15.2 除非事先得到书面授权同意,各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前款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当事方造成的损失。

    15.3 保密信息接收方对以下信息不具有保密义务:

    (1)已为公众所知的该等信息;

    (2)在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中需要披露的信息;

    (3)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4)任何有权机关要求披露的信息;

    (5)需要向其董事、管理人员、员工(包括外聘人员)、代理人或专业顾问披露的信息,前提是被披露方已经承诺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6)保密信息提供方同意披露的信息。

    15.4本协议终止后本条约定仍然有效,不受时间限制。

    十六、特别条款

    16.1甲方保证,甲方的借款用于合法用途,不将所借款项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及一切高风险投资(如证券期货、彩票等)。如甲方违法前述保证的嫌疑,则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宣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2)乙方向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追回此款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甲方和乙方均同意授权丙方采取前述措施。

    16.2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利用丙方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和其他洗钱等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丙方有权向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6.3用户一经注册丙方(融之家),即视同意并认可本服务协议,并全权委托于福建融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的融资租赁公司为乙方办理具体的抵、质押物借款业务的抵押保管手续。

    16.4如出现不良或逾期,乙方同意丙方(融之家)指定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购买乙方对甲方的债权,债权受让方并因此享有向甲方追讨债务的权利。债权让与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甲方。

    十七、其他约定

    17.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通过"融之家"以网络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后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丙方作为平台服务商自动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

    17.2乙方声明清楚可能面临的出借风险。乙方在此确认,借款人或担保人可能因为经营不善、丧失商业信誉等因素而逾期还款的风险,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认识到本次借款的特殊性及回收款项可能存在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作出出借决定,同意受本合同所列示的所有条款的法律约束。

    17.3本合同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放款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甲、乙、丁各方已充分阅读并知晓本合同的内容,并已通过在丙方网络平台点击确认的方式生成电子文本合同,本电子文本合同保存在丙方网络平台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本合同各方均同意和认可该形式的合同效力,本电子文本合同为协议各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7.4甲、乙、丁各方已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丙方网络平台发布的各项规则,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投丙方网络平台公布的规则和条款为准。

    17.5各方委托丙方保管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若甲方、乙方出示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与丙方提供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不一致,均以丙方提供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为准。

    17.6甲方发布的相应借款需求未在规定的投标期限内被全部满足并已经适当冻结相应拟出借资金的,自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但甲方同意仅接受当时已冻结资金的除外;甲方将本协议下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之时,本协议亦自动终止。

    17.7各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

    甲方:借款人签名

    乙方:见表一

    丙方:平台签名

    签订时间:

    应还日期
    应还本金
    应还利息
    当期/总(期)